本報訊 (漢超、見習記者范予希)為切實保障和改善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,日前,我市印發了《關于做好2020年全市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提標提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決定全面提升我市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。本次低保提標提補后,我市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標準提高65元、達705元;農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標準提高85元、達470元。
《通知》還明確了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,城鎮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高80元,每人每月達915元,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準提高110元,每人每月達615元;分散供養標準提高110元,每人每月達510元;農村特困失能、半失能人員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915元,特困失能人員照料護理補助標準每人每月1200元,特困半失能人員照料護理補助標準每人每月300元,特困全自理人員照料護理補助標準每人每月70元。
此外,我市還對重大疾病、重度殘疾、自然災害、教育費用和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貧困家庭給予臨時救助,機構養育孤兒和城鄉散居孤兒的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提高150元,每人每月分別達1350元、950元;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基本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達950元;農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提高10元,每人每月達60元;農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提高20元,每人每月達70元。
據了解,全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提標提補資金將于4月底前落實到位,并從今年1月1日起補發。